登封电厂2021第一期资产收益权项目
登封电厂2021第一期资产收益权项目
募集规模:3000万
产品期限:24个月
付息方式:季度付息(核准日: 2月21日、5月21日、8月21日、11月21日)
预期收益:
30万(含) -100万 (不含) 8.5% /年
100万(含) -300万 (不含) 8.8% /年
300万(含) -1000万 (不含) 9.2% /年
1000万以上(含) 9.5% /年
第一还款来源:融资方登封电XX团有限公司经营性收入
第二还款来源:担保方登封市建XX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无条件履行担保责任。
第三还款来源:为本项目进行质押的6000万元应收账款变现
第四还款来源:地方税收
【风控措施】
AA发债主体担保十6000万应收质押=完美风控
1、登封市建XX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2、以相对应的6000万元应收账款为本产品进行质押并且进行中登登记
3、本产品已聘请北京XX律师事务所作为产品法律顾问
其他定融产品:
1、项目名称:山东昌邑昌盛城投债权项目
2、发行总额:本次项目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其中 1 亿元(含 1亿元)期限为 12 个月;1 亿元(含 1 亿元)期限为 24 个月。
3、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次发行将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4、项目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5、预期收益:本期债权项目利率在存续期的 2 年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权项目利率由发行人和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预期年化利率见下表:
存续期限 认购金额(万元) 预期年化利率
12个月 贰拾万元(含)及以上 9.0%
24个月 贰拾万元(含)及以上 9.3%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日计息,不计复利。
7、还本付息方式:存续期内自然季度付息,每年 3 月、6 月、9 月、12 月 20 日为核算日,核算日当日(10)个工作日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及剩余收益。
(成立未满 1 月累积到下次付息)。
8、监管人:监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
9、偿付保障机制
(1)设立偿付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公司在债权项目付息日的 5 个工作日前,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付专户;在本金到期日的30 日前累计提取的偿付保障金余额不低于债权项目余额的 50%。
偿付保障金自存入偿付专户之日起,仅能用于兑付债权项目本金及利息,不得挪作他用。
(2)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定融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① 不向董事分配利润;
②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3)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足额提取偿付保障金,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0、债权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权项目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昌邑市地表水净化水厂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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