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腾祥市政2022债权转让计划的简单介绍
第二十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进行转让,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予以公告。
天津腾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债率4923%,2020年公司收入1103亿,利润总额275亿区域介绍襄阳老河口 A襄阳市 1基本情况 襄阳,湖北省辖地级市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楚文化汉文化等。
标签: 天津腾祥市政2022债权转让计划
相关文章
-
包含天津腾祥市政2022债权转让计划的词条详细阅读
第二十二条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经建设计划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区县房屋拆...
2023-03-27 188 天津腾祥市政2022债权转让计划
发表评论